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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賽季F1排位賽新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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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/Hunter Hsu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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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IA於近日公佈了2008年F1運動規則。在新規則中的排位賽時間作出調整—第三階段時間縮短、並取消第三節的燃油補回。
在剛公布的2008年F1比賽規則第33章,關於排位賽的段落指出: 33.1 排位賽將在正式比賽前一天的當地時間14點至15點間進行,遵循以下程序: a)14:00-14:20(第一節)所有賽車進入賽道,排名靠後的7輛賽車不得進入下一節。 b)14:27-14:42(第二節)剩餘17輛賽車進入賽道,排名靠後的7輛賽車不得進入下一節。 c)14:50-15:00(第三節)剩餘的10輛賽車進入賽道。
以上程序是基於F1擁有24輛參賽車輛,如果是22輛賽車,那麼在第一節和第二節中被淘汰的賽車分別為6輛。任何賽車如果在某節意外停在賽道上無法前進,則不得再允許其進行該節剩餘的排位賽。任何賽車如果在某節停在賽道上,並在該節結束前返回維修站,那麼在該節結束前這輛賽車接受管制。可以看到排位賽第一節時間從15分鐘延長到20分鐘,第二節仍為15分鐘,第三節從15分鐘減少到10分鐘。前規則規定的排位賽第三節燃油補回環節被刪除。
與F1的積分制度相比,F1排位賽過程的歷史顯然多了不少著墨的地方。80年代的F1比賽有超過15支以上的車隊參賽,30多輛賽車在Pit區域非常熱鬧,但也表示並不是每一位車手都可以擠進正式比賽的出發格。當年在排位賽之前還有「先前排位賽」 (Pre-Qualify) ,先淘汰一部份的車手,通過先前排位賽也不表示一定可以參加正式比賽,DNQ (Did not Qualify) 當時是很常見的名詞,現在倒是很稀有。
在FOCA的成員們簽下了Concorde Agreement,F1車隊縮減為12支上下後,排位賽對車手的威脅性似乎減小了不少。這時候「107%規則」就上場了。一直到2002年賽季結束之前的排位賽,都是在60分鐘之內車手可以進行12圈嘗試做出最佳成績(通常是4次嘗試一次3圈),如果一位車手的最佳單圈成績超過桿位車手成績的107%以上,那麼他將享有週日下午「作壁上觀」的特權 (也就是無法參加比賽) 。2003年賽季又將有新的排位賽規定,並逐漸演進至目前賽制。
2008年F1比賽規則公佈的同一天,Bridgestone輪胎宣佈與FIA簽約—從2008年至2010年繼續作為獨家輪胎供應商為F1提供輪胎。事實上,早在2006年年中,日本輪胎廠商便拿下了這張合約,只是簽署書面合同剛剛才完成。這筆合同還包括在未來的三年內與FIA合作推廣「先思考,後駕駛」的道路安全宣傳營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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